【致敬劳动者】最光荣的劳动,匹配最规范的合同
转眼间,
五一就这样来临了,
求职的人们也是
几家欢喜几家愁啊
……
01
毕 业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没有一丝丝改变
……
完了
还有两个多月
我就毕业了
工作还没呢
……
理想中的求职
应该是这样的
......
但是:
理想很丰满
现实却很骨感
实际上
......
02
裁 员
今年我们公司正在面临重大的危机,
所以裁员势在必行……
面对危机
生活还得继续
重新踏上求职路
……
03
谋 生
但是,
无论是青年还是中年
无论是怀揣希望还是迫于无奈
基于一个目的
——谋生
走进了同一个场所……
人才招聘市场
求职场所人潮拥挤
04
入 职
历经千辛万苦
终于要签订
劳动合同了
......
既然找工作如此不易,
那么合同就不看了,
为了生活
签了吧
.....
05
提 醒
诸君莫慌
签订合同
务必谨慎
......
劳动者受聘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他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无需赘述。那么,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规范的合同呢?由于劳动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前拟定,因此,劳动者无需准备书面材料,对有可能引起争议与纠纷的条款有所警惕,在四种情形下对用人单位勇敢说不。
06
四 大 陷 阱
01
陷阱
阴阳合同
拒绝签订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即用工单位要求劳动者就同一约定的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合同不是劳动者基于真实意思而设立的约定,对内的合同实际执行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签订了阴阳合同,在遇到纠纷时,因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很难分辨两份阴阳合同的真伪,故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存在救济障碍。
02
陷阱
空白合同
拒绝签订空白合同。所谓空白合同,即用人单位对必要的约定条款不进行填写,由劳动者直接在落款处签名。可以想象,在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中,用人单位必然是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随意在空白合同中填写约定事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空白合同架空,因此,面对空白合同,劳动者应坚决说不!
03
陷阱
扣押证件
拒绝用人单位扣留自己的身份证件。部分用人单位,以办理职工档案或为职工买保险等为借口,扣留劳动者本人身份证件据不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因此,用人单位若存在该情形,实属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归还身份证。
04
陷阱
违法条款
拒绝签订损害自身权益的合同。如一些劳动合同中出现“女性员工两年内不得怀孕” 等明显损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条款,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因此,对于损害自身权益的违法条款,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删除或拒签。
合同是解决劳务纠纷最有效的凭证,
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道护身符,
切莫贪图一时的利益,
丧失自身合法权益。
谨以此文,致敬最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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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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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古佳奇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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